为更好地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的学分互认和协调发展,满足考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,根据全国考委《关于调整销售管理等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》(考委【2014】9号)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将我省销售管理等专业的课程设置调整、过渡方案通知如下:
一、自 2015年 1月 1日起 ,销售管理专业(专科、独立本科段)考试计划中不再设置非学历证书课程,该专业执行调整后的课程设置(见附件)。理论课程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,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课程考试大纲,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。
二、自 2015年 7月 1日起 ,该专业对“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”开始实行分等级整体认证的办法,须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方可按照课程设置有关说明中的要求申请免考。
三、 2015年 7月 1日前 已经参加 “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”非学历证书考试,并通过1门以上(含1门)课程的考生,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完成非学历证书的考试:选择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,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,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免考;选择不再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,其通过的证书课程可按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课程免考,免考的课程总学分数不得超过已通过的证书课程总学分数;证书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,不得以其中某一部分的合格成绩申请免考。
四、 2015年 7月 1日前 已经参加 “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”非学历证书考试,并通过1门以上(含1门)课程的考生,若选择部分证书课程免考,须于 2015年 3月 1日 — 3 月15 日 , 9 月1 日 — 9 月15 日 携证书课程合格成绩通知单和准考证到贵州大学办理免考初审。从 2016年 1月 1日起 不再办理部分证书课程的免考。
五、凡参加2015年11月份及之后“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”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,均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,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书认证(免考)。
贵州专升本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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